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派出所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毕业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分以下三种情形提供相应的材料。(复印件需A4规格纸复印)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

 户口迁回原籍的,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待就业大学毕业生:①毕业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常口表原件 ④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本人签名捺手印;原籍地址无变动的填写附件1,有变动的填写附件2)

 2、有就业单位但户口不迁往就业单位而要迁回原籍的毕业生:①毕业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常口表原件 ④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填写附件2,本人签名捺手印)。

 3、升学但户口不迁往高校而要迁回原籍的毕业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常口表原件 ⑤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填写附件2,本人签名捺手印)。

 (二)户口迁往就业单位的

 户口迁往就业单位的,根据就业单位在省外或省内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单位在省外的毕业生:①毕业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常口表原件 ④《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之一 ⑤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填写附件3,本人签名捺手印)。

 2、就业单位在省内的毕业生:常口表原件,按网上迁移办理。

 (三)户口迁往升学高校的

 户口迁往升学高校的,根据升学高校在省外和省内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迁往省外高校的毕业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常口表 ⑤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3,本人签名捺手印) ⑥入学须知(有写明迁移地址一页)。

 2、迁往省内高校的毕业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常口表原件,按网上迁移办理。

 二、“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的填写要求:

 1、声明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捺手印的原件,不可代写,也不可复印或传真。

 2、极特殊情况下,若本人无法到场填写的,统一由辅导员代为填写并签代写人姓名(声明样本见附件4)。

 3、所有附件中的《声明》,均需写明具体的迁移地址,如:××省××市××区(县)××路××号(××室)。

 4、附件2需写明“已与**派出所(姓)民警(电话号码)确认可接收本人户口”。

 三、各学院辅导员协助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需注意事项:

 1、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按省外、省内、本市三种类型分开整理,并填写附件5,表格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的“常口表”由保卫处提供,借出未还的,请通知学生及时归还到保卫处。

 3、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请辅导员汇总后填写附件6,表格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

 4、毕业生户口一旦迁出就不能再更改,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所有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于6月19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交送到保卫处104,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按照派出所“材料不全不办理”、“先预约到先办理”原则,请各学院辅导员尽快尽早收集整理提交材料。

 6、办理结束后,由辅导员统一到保卫处领取学生相关材料(省内学生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省外学生领取迁往地的“迁移证”)。

 7、请告知学生:毕业生户口未及时迁出的,派出所将适时冻结其户口。户口一旦被冻结,该毕业生只能办理户口迁出、注销业务户籍业务,其他户籍管理和身份证业务等将不能办理。

 附件:1.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原籍且原籍地址未变动

      2.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改迁原籍或原籍地址有变)

      3.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省外单位和省外高校)

      4.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辅导员代填)

      5.毕业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样本)

      6.2019级未能正常毕业学生汇总表

 

 

                                 保卫处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吴炎彩,联系电话:62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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