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新生落户须知

作者: 时间:2023-09-08 点击数:

根据派出所“2023级新生落户有关事项”要求,2023级新生落户须知如下:

一、省外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原件

4、《人口信息采集表》

二、省内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

省内生源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的,不提交《户口迁移证》,一律按网上迁移办理。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原件

4、《人口信息采集表》

5、《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本人签名及按手印。

三、新生提交的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迁移证模板见(附件5),迁移证要求加盖四个公章,迁移证中的出生地和籍贯要填写到省市(县)区,迁移证的印制年限要2015年后方可使用。

2)迁移证未符合要求的需退回原籍补齐或更换。迁移证有更换的,对方派出所需在备注中注明原迁移证号已作废,因什么原因作废。

3)对身份证丢失者,省外的应提供全国库挂失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表》(可凭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挂失表及迁移证复印件先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省内的持户口本原件到就近派出所办理即可。

四、学院材料整理要求

1、 各学院辅导员请按要求下载《新生落户花名册》、《新生落户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便以核对。(省内和省外材料分开整理。)

2、请各学院辅导员将收齐整理好的新生户口迁移材料,于10月 21日交保卫处吴炎彩老师(行政楼104室)。新生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上交时间。

五、特别说明

根据派出所文件要求,办理新生户口落户,需核对《录取招生花名册》名单。因各省份《录取招生花名册》下发到我校较晚,保卫处会提前收齐整理新生户口迁移材料,待各省份花名册到齐(大概11月中旬),再与集美学村派出所预约办理新生户口落户。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户口迁移。(保卫处咨询电话:6291513;集美学村派出所户籍管理电话:0592-7797106)。

附件:1.人口信息采集表.xls

2.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doc

3.新生落户花名册.xls

4.新生落户汇总表.xls

5.迁移证模板.docx

 

             保卫处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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