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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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5年7月7日至9月7日为本年度暑期时间,暑期期间原则上停止所有实验室(报送计划以外)与设备借用。2. 暑期时间内除提前报送暑期使用计划的实验室以外,其他未经批准的实验室均停止开放。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毁坏封条,进入使用实验室。3. 6月25日开始,实验中心不再接受新的设备借用申请,本学期设备归还截止时间为6月27日,后续实验中心将对所有设备进行盘点整理。暑期期间,原则上所有设备均不开放申请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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