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章

影视与传播学院教学工作条例

1.全院教职工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本着“团结、敬业、务实、进取”的精神,努力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规范教学管理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2.成立院教学委员会、教学工作评建领导小组、教学督导组。

3.每学期召开3次以上教学工作专题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院务会议)。

4.教学工作有年度和学期计划、总结,期初、期中、期末有教学检查等工作。

5.院主管领导和教学秘书应及时将教学任务安排下达到系部,组织检查教学情况,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强化教学监控。

6.系主任负责制订本专业的课程设置计划,主持编写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本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按规定将教学任务合理安排,落实到位,并组织开展教学法研究和教师相互听课、教学评议等活动。

7.每位教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积极承担院、系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主讲两门以上的课程,认真编写教案和填写教学进度表等教学环节中要求编制的教学文件,运用现代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8.系部应定期举办系部教研活动,组织上示范课和观摩教学活动,学院定期选派青年教师外出进修深造,邀请经验丰富的教师和专家来院传经送宝,营造浓厚的钻研业务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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