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学校制定的相关文件,特制定本规范。
1.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教师应把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把握正确的教学方向。
2.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从事教育工作为荣,以献身教育事业为乐。遵纪守法,服从组织领导和集体决定,遵守学校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将爱国、爱校和爱系统一起来,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3.教书育人,诲人不倦。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在满腔热情传授知识的同时,培养和发展学生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人格修养。
4.刻苦钻研,治学严谨。必须具有刻苦钻研、勤奋好学、务实创新、严谨治学的工作作风,紧跟时代步伐,熟悉本学科的发展状况,通过深化教学改革,把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及时高效地传授给学生。
5.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语言规范健康,仪表庄重大方,行为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6.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关心爱护集体,维护集体荣誉,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帮互学,团结一致,共创文明学院。
7. 敢于创新,追求发展。教师是一种崇高的职业,也是一种开创性的职业,作为教师必须敢于创新,致力于自身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