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规范柔聘、外聘教师管理,减少或避免因沟通不当、聘任程序不规范等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教学事故,依据《华体会手机版非专任教师任课管理暂行办法》(华体会彩票全站app教【2008】29号)和《华体会手机版柔性聘用管理办法(外聘)》(华体会彩票全站app〔2016〕58号)及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请原则
柔性聘用人员主要包括全职柔聘及兼课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相对稳定、合约管理”的原则进行聘请。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柔性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其熟悉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二、外聘教师的资格或条件
柔性聘用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个人品德,具有承担课程教学所需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符合我校教师上岗要求,愿意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1、全职柔聘是为充分发挥高校退休老教师、老专家的经验和传帮带作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我校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增进高校之间学术交流,从国内外高校聘请专业或研究方向对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退休教授/副教授,可全职参与我校教学、科研、督导等工作。
2、兼课教师是我校聘请的承担各类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包括理论、实践、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课程建设等。聘自高校、科研院所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特殊情况可放宽至即将毕业的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自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其它地方的兼职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与所授课程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与所授课程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无职称者如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亦可),并有相关行业能力和资质的证明。
3、全职柔聘、兼课教师要求身体健康,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聘任程序
1、系部在确定我院教师无法担任该课程的情况下,根据课程性质和归属及教学需要负责推荐人选,并对应聘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2、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组织试讲并提出考核意见。
3、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4、二级学院与受聘人平等协商,确定岗位职责、考核方式、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填写《柔性聘用人员审批、备案表》,提出明确的考核聘任意见,并附上受聘者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符合学校聘任条件的,直接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如不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但属二级学院急需的特殊人员,须提交上述材料由教务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5、二级学院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协议或合同。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与考核
1、柔聘、外聘教师需按照学校教学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做好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命题与阅卷、教学文件撰写与归档、实验项目、学业辅导、职业指导等工作,履行校内专任教师的职责。
2、柔聘、外聘教师的考核,由受聘专业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学期末),考核标准和办法与校内专任教师相同。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学院建档存档。
五、外请教师课酬
1、柔聘、外聘人员的聘请待遇(含薪酬、住宿、交通费等)由相关二级学院承担。
2、外聘教师的课酬,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初级100元/课时、中级120元/课时、副高140元/课时、正高160元/课时。毕业设计参考以下标准执行:初级60元/课时、中级70元/课时、高级(副高)80元/课时。
3、对通过专业考核认定教学水平和能力确实突出的外聘教师,如果校内课酬标准无法满足要求的,经学院研究可适当提高课酬标准。
4、外聘教师除课酬费外,不再享有学校交通、通讯、误餐、住房等补贴,也不享受学校工会职工福利,不参与学校奖金和绩效分配。
5、每学期期末,由教学秘书根据专业考核结果和学校课时、课酬计算标准,制表、发放外聘教师课酬。外聘教师需提供本人开户行和银行帐号。
六、其他
1、各专业在课程安排遇到需外聘教师时,须提前向学院申请,履行外聘程序。对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外聘。
2、外聘教师第一次课,须由系主任或副系主任带领到课堂,向学生做出必要的介绍和说明,对外聘教师表示欢迎和感谢。
3、外聘教师任课期间,专业教研室要邀请参与本系教研或学术活动。
4、外聘教师课程结束后,系主任或副系主任要以学院名义向外聘教师发邮件致谢。
七、本办法自2018年3月14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